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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何时需要提交解除委托声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8    人气:422
 

一、

办理解除委托手续时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主动解除代理机构委托时,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解除委托声明。

二、

办理辞去委托手续时

代理机构主动辞去委托时,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同意辞去委托声明(或解除委托声明),或者附具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的表明已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声明。

三、

更换代理机构时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仅更换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原代理机构的解除委托声明以及对新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四、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发生转移

同时更换代理机构时

1. 通常情况下,因权利转让(或赠与)请求将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由A变更为B时,无须提交针对原代理机构的解除委托声明。

例如:专利权人由A变更为B,代理机构由甲变更为乙,应当提交B与乙的专利代理委托书,无须提交A针对原代理机构甲的解除委托声明。

 

2. 新增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提交原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原代理机构的解除委托声明。

例如:专利权人由A变更为A和B,代理机构由甲变更为乙,除提交A、B与乙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外,还应当提交A对原代理机构甲的解除委托声明。

 

3. 减少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提交变更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原代理机构的解除委托声明。

例如:专利权人由A和B变更为A,代理机构由甲变更为乙,除提交A与乙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外,还应当提交A对原代理机构甲的解除委托声明。

五、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更名同时

更换代理机构时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主体不变,请求变更姓名或名称时,除与新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外还应当提交对原代理机构的解除委托声明。

例如:专利权人由A更名为A’,代理机构由甲变更为乙,应当提交针对原代理机构甲的解除委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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