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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使用宣传│商标使用许可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30    人气:808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类型有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

一、法律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第四条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现实或可得的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商标的使用首先是指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此外,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同样构成使用。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运用得当,可使企业获益多多。对此,企业应予重视。

二、许可种类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 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的商标使用规定。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企业可考虑从下述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之一: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因而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对被许可人来说其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三、商标许可监管

   1、牢牢把握对商品质量的控制

   商标的产权价值在于它所享有的声誉,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即意味着商标信誉寄附于被许可人的行为和其提供的商品之上。因此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质量控制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这方面有许多教训值得注意。青岛汽水厂曾是我国八大碳酸饮料生产基地之一,以“崂山可乐”为代表的产品在市场上很受欢迎。但该厂却急功近利,贸然许可国内144家企业使用“崂山”商标, 由于缺乏必要的质量保障措施,导致商品质量急剧下降,直接影响到商标信誉。

   后来,尽管该厂负责人屡屡更换,但该厂滥施许可的做法却一直缺乏有效的控制,从而致使其商标信誉下降,严重影响企业生存。以1998年为例,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在青岛的产品销售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而娃哈哈纯净水在青岛的销售额则达4,000万元人民币。

   2、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商品质量控制对于许可人来说,首先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让那些生产能力较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且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作为被许可人。在授予许可使用权之前,许可人应对被许可人的法人资格、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进行考察、测试。达不到与自己产品相同质量标准的不能售与许可证。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后,许可人应密切注视被许可人的生产销售情况,防止被许可人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方面任何有损商标信誉的现象发生。

   在合同期限内,许可人都有责任对被许可人的生产过程、工艺制作、产品检验和管理等方面实施必要的监督。当被许可人的产品达不到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许可人应采取果断措施以阻止情势进一步发展,必要时应断然终止合同,收回商标使用许可权。

   3、尽心维护商标权

   许可人有义务保证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维护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具体地说,许可人应保证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真实可靠,是经过商标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注册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并且该商标仍处于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内。

   许可人不得在同一地区内和两个以上的企业签订独占许可使用合同,导致两个以上的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发生冲突。在合同有效期间,许可人不应将该注册商标任意转让给第三人,如需转让必须向被许可人说明情况,取得被许可人同意或者与被许可人解除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系其商标权利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可由被许可人提起诉讼,许可人积极参加配合行动。如果是普通许可则由许可人起诉,但被许可人应将有关侵权的事实情况及证据及时告知许可人。

   4、监督商标使用不能放松

   如何维护商标信誉,防止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失控而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的内容包括:第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一致。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和商标权人自己使用一样,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不得任意修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

   同时,被许可人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在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内进行使用。第二、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应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在商标许可使用实践中,一些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企业不仅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还将许可人的厂名和商品的产地名一起使用。这种行为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还可能给许可人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防止借商标许可使用而侵害商标权人及消费者正当权益的现象发生,作为许可人的商标权人也应当重视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防止不利于企业名声和商品信誉的事情发生。

   5、商标推广的成本与所使用而产生的收益之间要匹配

   许可人与被许可人,或与多个被许可人之间,合理分担商标推广的成本,是商标价值能够持续增长的基础。

   连锁经营在商标许可方面,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管理费的收取,连锁总部负责品牌的维护与推广,被许可企业在使用的同时,负责本区域内部的推广,实现了推广成本的合理分配。

   在许可协议中,应该明确划分商标推广成本的分担原则,限制或制止不投入只受益的免费搭车行为,维护其他共同使用人推广商标的积极性。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称为商标许可合同,是商标权人同意被许可人按约定使用其商标,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合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模板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_____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_________商品上。

商标标识: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八、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违约责任;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模板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甲方: ________     ______(接受方)

乙方:_________       (许可方)

鉴于乙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甲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

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乙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许可只在____地区有效。甲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

4.甲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公司____,或其他乙方要求的标志。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31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

2.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天之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甲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乙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日内提出质疑,甲方应及时改正。

3.甲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账本和记录。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根据上述第二项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三、支付条件

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使用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二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乙方:

(1)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2)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四、资料的交付

I.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乙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上述规定的资料交付给甲方。

五、商品质量

1.甲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乙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甲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乙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甲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乙方的要求,将免费向乙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六、侵权和保证

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甲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甲方负责为自己和/或乙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乙方免受损失。

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乙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甲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乙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七、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甲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乙方应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同意,在没有得到乙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做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乙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3.甲方同意将恪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4.甲方在没有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做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八、存货处理

1.合同根据第十项的条款终止后,在甲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甲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2.如果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乙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九、税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甲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十、最后报告

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2.乙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甲方拒绝乙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十一、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项所述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对制造、出售等条款做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乙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4.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信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四份。

甲 方: 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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